2007年9月2日 星期日

PLG車隊平溪106

歷經了有人拉肚子大腿抽筋,差點被開紅單也喝了過期飲料

沒改路線沒人逃跑的大家完成了簡單輕鬆的上攻平溪106

自己也完成了單日破百的公里數,應該要安排風櫃嘴了吧?

7 則留言:

  1. 哈哈!教主你不可以跑啦.....

    大家趕快去看看教主弄的地圖,看了才知道那天騎了多遠

    讚讚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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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對對對沒錯該是立法的時候了...凡是拉賽(包括拉D賽)而延誤車隊

    行程者一律重罰...(此法不包括速度快可將時間彌補者如..阿強不

    在此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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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真的喔??我真的可以有特權呀?

    那...下次你們中午快要吃便當的時候

    再call偶起床出發~ 我們共進午餐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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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阿勒!現在有人是說速度快到比光速還快..就剛點餐再call你即可

    等餐送上你人也到了............好啦好啦!你快也真是沒話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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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每次都遲到,真的要立法通過PLG隊規了

    凡PLG隊員於規定集合時間未到,該次全部隊員花費皆由遲到隊員吸

    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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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看完教主的照片

    才知道你真的太不專業了

    人家連地圖都po出來

    你只有簡單取一下綽號

    噓~~~



    對了!!

    問一下:

    為何人是我殺的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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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我..我...所以我叫Neon是教主嘛...嗚嗚

    人為什麼是你殺的喔?ㄟ...就是你殺的

    (別老都我殺的ㄇㄟ幫我分攤一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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