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3日 星期三

殺頭生意有人做,賠錢生意今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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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麼多年來早就想這樣幹了,搞的像夜市三件一百的參展法。代理商業務跑來跟自己說:看了看好像只有你這攤位人潮最多。晚上回家的路上自己跟著小袁說著:高調我也很喜歡阿,現在賺錢卻是最重要的。華麗的舞台、拿不完的贈品、甚至令人垂涎欲滴的Show girl離的好遠好遠。來..來...看得到的,通通只要你一百(我一晚陪宿會貴那麼一點,但也只要NT$120含稅,且刷卡不加價)。

後記
一直不懂人們為什麼非得要到資訊展買東西,搞了那麼多年自己很清楚,根本不會比較便宜。但是這二天觀察下來,真是「歹年冬,厚肖人」。真的有空有需要可以去撿些便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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