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

那天「這」才能告訴妳

其實,有時想想,心裡有個喜歡在,偶爾,或許,也是件幸福的事。你曾度過對任何人都沒感覺的許多年,不論環肥燕瘦。

昨夜,即使你已奔波二地一天,整夜,卻無止盡的去回顧以前篇章,發現,花蓮之後你悄悄真的喜歡上她。你計算著這已逝去的時間,居然也多年。

文章裡,其實的你透露太多情緒起伏,想想這些,這些時間被牽動的心情,你突然想笑,證明你不再如剛離婚時,對任何事,沒有一點感覺。


暢晴

也許,我漸漸明白,自己再多的「家庭溫柔」是難打動妳,或許,意識到那並不是妳要的。很想問妳,想看這部落格內容嗎?它有自己許多對你的心情,只是想,也許你已與他人遠走而高飛,那的確讓自己心傷,但,我想讓你知道,這麼長的時間,自己所有的感情。

沒有勇氣讓你知道,我真的還蠻在乎,與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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